「邊境防疫─東南亞入境勞工(含漁工)及船員檢疫」防疫措施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公告「邊境防疫─東南亞入境勞工(含漁工)及船員檢疫」防疫措施,執行期間為114年3月1日起至116年2月28日,提供會員參照,請留意應配合之防疫事項。